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加强辅导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育人功能和工作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12年辅导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9月10日上午所有参加培训的辅导员1号楼学术报告厅报到,并参加开班典礼; 2、9月10日--9月12日培训学习。 二、培训地点:西校区1号楼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2012年各院(系)专职辅导员。 四、培训结束每人撰写一份培训心得。 五、注意事项: 为确保辅导员培训班的顺利进行,请全体辅导员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经校领导批准; 2、自觉维护课堂纪律,不得随意出入,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2年9月7日 附件:培训方案.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