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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及郑州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点击数:

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及郑州师范学院

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校﹝2022﹞12号),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10%,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取小数点前整数)。

三、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见《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校﹝2022﹞12号)第三章第六条、第七条。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评审条件参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 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本条评选要求标准很高,直推学生须要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单独认定)。

四、评选时间和步骤

5月16日-5月19日,各学院初评、公示;

5月20日-5月25日,学校审核、公示。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单位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

2.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学院的评选工作,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严格控制名额,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

3.公示。预选名单要通过各学院公告栏或网络等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各学院最终推荐预选名单提交学校审定,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需要上级部门审定。

4.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对优秀毕业生预选学生学业成绩、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信息一经上报,教育厅不再修改。

5. 相关表格填写。各学院预选学生经学院公示及资格审查后,要组织被推荐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手写及打印填写均可,一式两份,不能加页);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手写及打印填写均可,一式两份,不能加页)。各学院对优秀毕业生表格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不得加页。表格所盖学院公章应为行政章。

6.材料报送。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用A4纸打印、纸质一份及电子版)、1名推送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纸质一份及电子版,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受访视频素材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学校将会认真筛选、优中推优,推选2名学生报送至教育厅,被推选学生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纸质交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企业微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优秀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在学院公示及学校公示期间,学校设有监督电话:65502889、65502361,接受学生的投诉和监督。

8.入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推荐。

六、宣传推介

1.抓实宣传。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学院须在学院官网、公众号、学院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榜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写宣传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省级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学院须推荐1-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推荐典型学生须提前准备个人竖版证件电子照、横版生活电子照,视频素材等用于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公众号宣传推介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事迹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2.抓实优质推介。开展“优生、优企、优岗”专项就业双选会活动,针对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各学院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省优秀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并通过新闻、访谈进行专题报道。

七、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毕业生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院须书面呈报取消其2023年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收回。

联系人:刘会丽 曹梦雪 联系电话:65502361

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四号宿舍楼4107室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汇总表

4.《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3年5月16日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2: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附件4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