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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4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校纪委要求,为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严格落实学生资助管理规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材料真实、程序合规,扎实做好精准资助,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豫教财〔2023〕171号)、《郑州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2025〕25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2025-2026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复查内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隐瞒、虚报、伪造信息等问题。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是否与学生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相符合;

(三)认定程序与环节是否公平、公正、公开,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分级公示等环节是否规范到位;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及佐证材料、评议记录、公示材料等是否齐全、规范,纸质材料是否归档。

三、工作安排

本次复查采取学院全面自查、学校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学院自查阶段:2026年5月15日-5月22日

各学院对照文件要求和认定标准,对本学年所有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全覆盖自查,全面核查学生困难状况、认定等级、工作程序、公示情况及纸质材料归档情况,及时整改完善。

(二) 学校抽查:2026年5月25日起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抽查,抽查对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重点核查学院留存归档的全部纸质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及佐证材料、班级评议记录、班级及学院公示照片等相关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自查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填写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自查情况表(附件1),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

以上两项材料纸质版均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6年5月22日18:00 前完成报送。

五、复查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是精准资助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逐条逐项核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认定精准、材料真实、程序规范。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