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郑师院行【2014】11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和促进我校学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调动各学院做好学生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学校对学生工作的宏观管理,我校将对2015-2016学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段
2015年9月-2016年6月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各学院
三、考核程序
具体分为三个环节:学院自评、学院互评和学校考评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对照考核指标,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开展好自查自评工作,自查中要注重各种原始材料的整理归档,确保各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
(一)学院自评:4月1日-4月20日,各学院进行2015-2016学年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归档、整理、总结工作,填写《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考评申报表》,根据《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自评报告和各学院考核工作联系人名单交至经管楼A103办公室李伟老师处。
(二)学院互评:4月20日--5月10日,各学院按照考评环节分工表,由各组长单位牵头,安排、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互评。依据《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采取实地考核,查阅资料,进行打分,评出等级(良好、合格、不合格),学院互评中获得良好等级的学院可参评学生工作优秀学院。请各组长单位负责于5月10日前将互评环节汇总表(附考核指标)交至经管楼A103办公室李伟老师处。
(三)学校考评:5月10日之后,进入学校考评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总结展示: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评委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打分。
2、记实考评:组织与学生工作有关的处室对各学院学年学生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3、述职答辩:学生工作优秀学院的候选单位通过PPT展示,进行现场述职汇报答辩,由评委会现场评分。
各个学院要通过考评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明确方向、创新思路,进一步推动学生工作科学发展。
附件:
学生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