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创新我校学生工作的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学生工作特色品牌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品牌创建”活动)。
一、创建标准
“品牌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育人目标和学生成才需求,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各院(系)要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学生工作的品牌意识,注重日常工作的总结提升,形成品牌,宣传品牌,不断强化品牌印象,要持续推进,构建品牌特色。要以学科为依托,以专业为特色,以学生为主体,发挥整个院(系)的力量和优势,把学生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品牌建设持续有效地扎实推进。在品牌建设过程中,要有创意、有思路、有框架、有举措,并在反复实践、总结和完善中,不断提炼和强化品牌特色;要强化合力,发挥品牌作用,不仅要整合院(系)内部的各种资源,形成品牌建设的合力,还应积极整合其他院(系)的资源和优势,共同打造一个更大的品牌,更好地发挥品牌的交融、辐射作用;要将品牌建设与育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学生工作品牌充分体现育人效果,成为推动学生更好成长成才的载体和平台。积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使我校学生工作出特色、出亮点、出精品。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保障地开展,要有助于践行校训、发扬校风、传承学风,基本标准如下:
1、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为目标,使创建工作符合人才培养要求,满足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
2、紧紧把握当前学生工作的要求,紧密联系我校工作实际、院(系)专业实际、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能够对学生工作起到促进、推动作用。
3、要积极转变观念,突出院(系)特色,紧密围绕“中国梦”、“中原梦”、“师院梦”的活动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凸显时代特征的活动,能够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4、精心策划、积极申报、认真开展、总结提高,使整项创建工作及诸环节间具有连续性、完整性。
5、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稳定性,立项的品牌活动能够在今后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结合形势不断丰富、发展和实施。
二、创建主题
各院(系)可围绕以下主题作为“品牌创建”活动的选题:
1、强化精神支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2、高歌时代主题,努力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
3、突出院(系)特色,大力加强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促进大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
4、注重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5、展示精神风貌,精心组织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活动;
6、营造和谐氛围,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积极开拓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7、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构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新模式;
8、优化心理品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就业等其他特色主题。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2014年4月上旬):各院(系)深入学习“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做好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2、材料申报(2014年4月下旬):每个院(系)可申报1-2个“品牌创建”项目。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郑州师范院(系)“学生工作特色品牌创建”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4月30日前报送《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于经管楼A102室。
3、评审立项(2014年5月下旬):学校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网上公示,最终确定立项名单,学生处将视活动具体情况予以资助。
4、组织实施(2014年6月—2015年4月):各院(系)应严格按照申报项目的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准备做好相关资料的分类归档。
第一、要注重内容,力保活动实效,让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能够主动感知和认知思想引领的意图和目标。
第二、要注重创新,力求体现特色,鼓励各个年级专业、各个班级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突出自选动作的创新性。
第三、要注重宣传,力增活动影响,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为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尤其要注重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载体来增强宣传效果。
5、过程考核(2015年4月):各院(系)需将所有品牌项目汇编成册,向全校进行交流、推广、宣传;对优秀成果将推荐至上级部门参选优秀校园文化成果评比。
附件:《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特色品牌创建”申报书》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