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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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郑州师范学院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2017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三、周四)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电〔2017〕23号)要求,现就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十九大召开之年,组织好今年的高考工作、确保高考安全是当前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严防严打违规舞弊。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准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高考期间,各学院要坚持正常的教学和集体活动,加强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各学院要在考试期间每天上、下午点名核查。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登记造册,分别于6月7-8号上午11:30、下午5:30之前将统计情况报学生处A103黄老师处。

 四、高考期间,各学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五、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主管领导要履职尽责,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在考试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党纪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教育厅文件明确指出,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考试舞弊者,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各学院要将此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本院全体教师和学生,将省教育厅通知附件文稿放大版张贴在各学院公告栏,并通过本学院网站、微信、手机信息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学生处将安排检查,确保有效落实。

 附件: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附件.doc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5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