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勤奋学习、奋发上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开展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2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推荐程序
1、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民主评选。
2、系部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把关,根据分配名额评选出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在系部公共场所公示3天,无异议后,候选人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系部填写《郑州师范学院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备案表》,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所有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核,并把各系候选人名单网上公示,在全院范围综合平衡后确定正式人选。
四、需报送的材料要求及时间
1、候选人填写的《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可由学生处网站“资料下载”一栏下载),统一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系部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3、《郑州师范学院201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备案表》(可由学生处网站“资料下载”一栏下载)电子稿和打印稿各一份。打印稿需系部书记签字盖章。
4、2012年2月22日(周三)中午12点前,报送学生处宿管中心东校区4号楼4109房间春老师。
学生处
201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