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校﹝2022﹞12号),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前整数)。
三、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见《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校﹝2022﹞12号)第三章第六条、第七条。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评审条件参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学生优先评选: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
四、评选时间和步骤
3月25日-4月1日,各学院初评、公示;
4月2日-4月12日,学校审核、公示。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单位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
2.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学院的评选工作,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严格控制名额,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
3.公示。预选名单要通过各学院公告栏或网络等方式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各学院最终推荐预选名单提交学校审定,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需要上级部门审定。
4.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对优秀毕业生预选学生学业成绩、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信息一经上报,教育厅不再修改。
5. 相关表格填写。各学院预选学生经学院公示及资格审查后,要组织被推荐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手写及打印填写均可,一式两份,不能加页);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手写及打印填写均可,一式两份,不能加页)。各学院对优秀毕业生表格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不得加页。表格所盖学院公章应为行政章。
6.材料报送。各学院务必于2022年4月1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用A4纸打印、纸质一份及电子版)、1名推送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纸质一份及电子版,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纸质交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zzsyxscyxbys@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优秀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在学院公示及学校公示期间,学校设有监督电话:65502361,接受学生的投诉和监督。
8.入选的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标注“河南省2022年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六、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强化责任追究。按照上级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毕业生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院须书面呈报取消其2022年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收回。
联系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65502361
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四号宿舍楼4107室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