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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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及郑州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校﹝2022﹞12号),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10%,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取小数点前整数)。

三、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见《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校﹝2022﹞12号)第三章第六条、第七条。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评审条件参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4.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可直接推荐,不受2%名额限制。(本条评选要求标准很高,直推学生需在材料中注明,并提供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或媒体报道扫描件等相应支撑材料)。

四、评选时间和步骤

4月9日- 4月15日,各学院初评、公示。

4月16日- 4月22日,学校审核、公示。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单位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

2.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学院的评选工作,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严格控制名额,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

3.公示。预选名单要通过各学院公告栏或网络等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各学院最终推荐预选名单提交学校审定,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需要上级部门审定。

4.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对优秀毕业生预选学生学业成绩、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信息一经上报,教育厅不再修改。

5.相关表格填写。各学院预选学生经学院公示及资格审查后,要组织被推荐的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打印,手写及打印填写均可,一式两份,不能加页)。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手写及打印填写均可,一式两份,不能加页)。各学院对优秀毕业生表格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不得加页。表格所盖学院公章应为行政章。

6.材料报送。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下班之前将《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用A4纸打印、纸质一份及电子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附件4、电子版,各学院报送1名,并同步报送其所获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及汇总清单,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照片 2—3 张,画面主题突出、画质清晰,大小不超过 10MB。学校将会认真筛选、优中推优,推选2名学生报送至教育厅)。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陈怡斐老师企业微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优秀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在学院公示及学校公示期间,学校设有监督电话:65502889、65501389,接受学生的投诉和监督。

8.入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可优先推荐。

六、宣传推介

1.抓实宣传。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学院须在学院官网、公众号、学院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榜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写宣传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省级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学院须推荐1-2名优秀毕业生典型,推荐典型学生须提前准备个人竖版证件电子照、横版生活电子照,视频素材等用于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公众号宣传推介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事迹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2.抓实优质推介。开展“优生、优企、优岗”专项就业双选会活动,针对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各学院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省优秀毕业生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并通过新闻、访谈进行专题报道。

七、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毕业生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院须书面呈报取消其2024年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收回。

联系人:陈怡斐   联系电话:65501389

材料报送地址:学生处综合办事大厅(东校区四号宿舍楼4103室)



附件1: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3: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x

附件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docx

附件5: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