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继承和弘扬我校的优良学风,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倡导学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经研究,决定开展争创郑州师范学院优良学风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良好的学习风气,营造一流的学习氛围,让更多的人了解身边的学习标兵。
二、评选范围及评定期间
评选范围:我校全体在校生
评定期间: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30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质好,德育考评成绩优良,未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所学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4.同等条件下,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各院(系)推荐学风标兵参选人,时间:3月31日-4月4日。
1.各院(系)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推荐学风标兵参选人(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下的院(系)推荐1名,学生人数在800以上的院(系)推荐2名),将参选名单于4月4日报学生处(经管楼A106)。
4.学生处对各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入围郑州师范学院学风标兵评选。
(二)第二阶段:学生处组织学风标兵总评,时间:4月7日-4月30日。
1.将各院(系)上报的学风标兵事迹材料简介上传至学生处网站进行公选,根据票选支持率排名选出17位学风标兵候选人。
2.召开评审会听取学风标兵候选人的自荐陈述。评审团包括学生处评委若干、各院(系)1名院(系)代表和2名学生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排名选出10名郑州师范学院学风标兵,由学校颁发证书给予表彰。
五、评选材料
1.学风标兵推荐表(附件1)。
2.事迹材料(500字左右)、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等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把评选工作与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评选工作,在大学生中形成政治上坚定成熟、学习上刻苦努力、行为上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
2.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推荐的学风标兵要充分体现出“典型性”、“先进性”、“榜样性”。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