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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争创郑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学风标兵”的通知

各学院:

 为继承和弘扬我校的优良学风,树立与宣传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校学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争创郑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学风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从各学院内部挖掘学习典型,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身边的学习标兵,鼓励更多的同学端正态度、锐意进取、立志成才。

 二、评选范围及评定期间

 评选范围:我校全体在校生

 评定期间: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23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在品德修养方面严格自律,乐于助人,在班级中拥有较好群众基础。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所学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4.同等条件下,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各学院推荐学风标兵参选人,时间:3月23日—3月27日。

 1.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推荐学风标兵参选人(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学生人数在800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将参选名单于3月27日报学生处(经管楼A103),推荐表、照片、个人事迹介绍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xscxsglk@163.com。

 4.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入围郑州师范学院学风标兵评选。

 (二)第二阶段:学生处组织学风标兵总评,时间:3月30日—4月23日。

 1.将各学院推荐的学风标兵事迹简介上传至学生处网站进行公选,根据票选支持率排名选出18位学风标兵候选人。

 2.召开评审会听取学风标兵候选人的自荐陈述。评审团包括学生处评委若干、各学院1名学院代表和2名学生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排名选出10名郑州师范学院学风标兵,由学校颁发证书给予表彰。

 五、评选材料

 1.学风标兵推荐表(附件)。

 2.个人事迹介绍(500字左右)。

 3.综合测评成绩单,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等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把评选工作与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评选工作,在大学生中形成政治上坚定成熟、学习上刻苦努力、行为上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

 2.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推荐的学风标兵要充分体现出“典型性”、“先进性”、“榜样性”。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郑州师院第二届学风标兵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