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继承和弘扬我校的优良学风,着力打造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创建文明校园新风,经研究,决定开展争创郑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学风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从各学院内部挖掘学习典型,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学习身边的学习标兵,鼓励更多的同学端正态度、锐意进取、立志成才。
二、评选范围及评定期间
评选范围:全体在校生
评定时间:2016年3月10日--2015年4月15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未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在品德修养方面严格自律,乐于助人,在班级中拥有较好群众基础。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所学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记录,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
3. 在学习实践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科研活动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将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5.同等条件下,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第一阶段:各学院推荐学风标兵参选人,时间:3月10日-3月17日。
1.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推荐学风标兵参选人(学生人数在8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名,学生人数在800以上的学院推荐2名),将学风标兵评选纸质材料(详见五、评选材料)于3月17日报至学生处(经管楼A103),推荐表、照片(生活照)、个人事迹介绍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xscxsglk@163.com。
2.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入围郑州师范学院学风标兵评选初选。
(二)第二阶段:学生处组织学风标兵总评,时间:3月21日-4月15日。
1.将各学院推荐的学风标兵事迹简介上传至学生处网站进行公选(投票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票选支持率排名选出18位学风标兵候选人。
2.召开评审会听取学风标兵候选人的自荐陈述。评审团包括学生处评委若干、各学院1名学院代表和2名学生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票数排名选出10名郑州师范学院学风标兵,由学校颁发证书给予表彰。
五、评选材料
1.学风标兵推荐表(附件)。
2.个人事迹介绍(500字左右)。
3.综合测评成绩单,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等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把评选工作与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评选工作,在大学生中形成政治上坚定成熟、学习上刻苦努力、行为上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
2.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推荐的学风标兵要充分体现出“典型性”、“先进性”、“榜样性”。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