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证明书补办受理范围
凡普通全日制学生,申请人确系我校毕业(91年以来毕业学生,其学历信息应能在学信网查询),现证书遗失,能查到专科或本科录取审批表并可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学校经办部门审核通过者可补办毕业证明书;与河师大联办本科学生毕业证书遗失、损坏的须到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办理补证手续。
二、申请补办所需材料
1.下载附件,填写郑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补办申请表。该表需由学生所在学院经办人签字、学院相关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与我校联办专科学生,须到原学校毕业证书补办处签署部门意见。
2.校档案室复印录取审批表一份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
3.近期小二寸浅蓝色照片二张(参考值RGB<100,197,255>),91年以来毕业的学生应提供与纸质照片对应的电子照片。纸质照片应真实表达学生本人面貌。电子照片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文件大小一般在40KB至6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其他材料。应能证明学生录取身份、毕业身份、补办身份为同一人的其他相关材料,如高考(中考)报名登记表、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补办申请人可在本人档案里复印。
三、毕业证明书补办须知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历证书不慎丢失,均不能补发原件。确需证明学历的,可由本人申请,出具相关材料,经我校经办部门(现学生处)核实资料后,补发相应学历证明书,91年以来毕业学生需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
根据教学厅函[2014]14号文件规定,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学校每周二集中收集各学院报送的补证材料。证书补办后,学校经办人通知本人领取。
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新规定为准。
附:郑州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补办申请表.docx.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